(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日電)病人自主權利法民國108年1月將施行,前國民黨立委楊玉欣今天說,在病主法上路前,還有機會讓子法、施行細則能匯集更多資訊;衛福部說,相關子法草案預計8月底前正式公告。民進黨立委陳曼麗、前國民黨立委楊玉欣上午在立法院舉辦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(簡稱病主法)政策施行座談會。病主法在104年底完成三讀後,明定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,是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,並以病人為主體,將自主善終權擴及非末期病人。陳曼麗說,前體育主播傅達仁到瑞士安樂死的新聞沸沸揚揚,因為台灣目前沒有安樂死的法律規定,但有個有點接近的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,讓病人也有選擇的權力,至於病人的權力有多大,這讓醫界的朋友很為難,好像不太能接受這樣的方向,病主法政策施行進度要好好掌握。楊玉欣表示,過去20年她在第一線服務,訪談過很多重症病人,每個病患、家屬都談到「自殺」問題,她認為應該建立更友善的制度,不是讓病人透過加工醫療,延續無意義的生存狀態,要如何讓病人有尊嚴地走完最後一哩路,是很根本的思考。楊玉欣說,醫病關係中,病人應該是主體,「但有一部法是以病人做為主體的嗎?」這段時間有很多國民黨、民進黨立委全力支持,現在病主法還沒上路,還有機會讓子法、施行細則建立過程中,匯集更多資訊。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劉越萍說,今年4月已經公告「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機構管理辦法」及「預立醫療決定書」草案、6月公告「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」草案等子法,草案預告法定期間60日,預計8月底前正式公告。劉越萍表示,預計年底前22縣市至少各有一家醫療機構完成設立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」,並辦理兩年期(107到108年)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計畫」獎勵醫療機構,提供民眾在108年1月6日病主法正式施行後的諮商服務。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工師葉依琳表示,北市聯合醫院在衛福部105到106年度「推廣病人自主權利法計畫」中,擔任試辦醫院負責人,並從106年3月起推動全台7家醫院試辦架構,各試辦醫院資料收案數共240例,參與試辦的民眾中,男性以50到79歲、女性以40到69歲居多。葉依琳說,目前預告子法中,醫療機構可向民眾收取費用,以民眾自費為主,將有礙推廣;規劃善終是人民權利也是義務,建議政府可給予每人接受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」(ACP)的額度,並進行預算預估,由健保代為執行。(編輯:蘇志宗)1070801病人自主權利法小百科時程104年12月完成三讀立法程序,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。核心重點具完全行為能力之意願人可以事先立下書面的「預立醫療決定」,在特定臨床情境下,表明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。什麼是「預立醫療決定」?事先立下之書面指明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時,希望接受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或其他與醫療照護、善終等相關意願。立定流程1. 醫療機構須提供諮商並核章證明2. 經公證人公證或二人以上在場見證3. 將「預立醫療決定」註記於健保卡適用對象1. 末期病人2. 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3. 永久植物人4. 極重度失智5. 其他經政府公告疾病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醫事司、全國法規資料庫、安寧照護會訊第90期關鍵字標籤: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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